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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交通运输局、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华侨管理区自然资源和建设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审定通过的资金分配计划,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交规 〔2025〕7号)等有关文件下达我市的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第一批)下达你们,为做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现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文件要求及省级补助资金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抓紧按《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领域落实〈汕尾市财政资金到企业务改革工作方案〉实施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报送付款手续至市交通运输局审核。
二、完善基建程序,加快项目实施,确保群众通行安全。
三、强化绩效管理,要求实施农村公路路况自动化检测里程较2024年增长、提升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按期完成投资达100%、明显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80%。
四、本次部分县区未下达资金计划,主要是未完成前期项目采购及合同签订,请相关县区抓紧完成其余项目采购手续, 尽快报送第二批到企分配资金申请,以便及时完成资金分配下达。
附件: 1.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安排预告知计划表及首批分配额度.xlsx
2.2025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到企分配计划表(第一批).xlsx
3.交通领域落实《汕尾市财政资金到企业务改革工作方案》实施流程(试行).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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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