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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事道路客运营应当具备的条件问题
  • 2026-03-30 08:5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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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7月20日第五次修订)第八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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