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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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96号)和市政府领导关于建立健全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汕尾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市交通运输局。(邮寄件以发出日期为准)
1.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swjtjzjk@126.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关于《汕尾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2.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第二办公区三楼304室质量监督科(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汕尾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电话:0660-3353456。
附件:汕尾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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