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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聚焦辖区高速出入口、服务区、国省道、高铁站、港口码头及旅游商圈等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深入打击“两客一危一货”、小汽车非法营运、出租车不打表和议价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温馨出行。全市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81人次、执法车辆781车次,查获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95宗,并依法处置一起暴力抗法行为。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严查非法营运,坚持暴力抗法“零容忍”
案例一:依法处置暴力抗法
“您好!我们是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在这里开展执法检查,请您配合。”2月1日上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对汕尾火车站P1停车场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左侧出口一部粤NC***1车辆正在上下客,涉嫌小汽车非法营运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调查询问时,该车辆司机不愿意下车配合调查并无视执法权威,直接开车顶撞执法人员移动一段距离,并在发现无法逃逸后倒车撞上执法车辆后,再次往前顶撞执法人员,随后被执法人员制止并下车。通过视频录像等证据材料,执法人员对该司机暴力抗法并构成人身安全威胁、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置。公安部门对该司机作出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决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危害性及温馨提示
暴力抗法,包括公然殴打国家公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暴力抗法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法治环境以及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必须通过法律手段等加以遏制。在此,汕尾市交通运输局呼吁市民给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理性表达诉求,避免采取极端手段。
同时也提醒市民,外出时应选择乘坐正规渠道、具备合法资质的车辆,不与司机进行线下交易,保障出行安全。
依法打击危货非法运输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案例二:严查非法运输石油气
“您好!请您配合出示一下该车的《道路运输证》。”2月5日上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联合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在陆河区域开展危险品运输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在国道235线上护路段进行路面检查时,发现钟某某驾驶粤NW***3轻型厢式货车从陆河某石油气站充气后往新田方向行驶,车上共有瓶装石油气9瓶(15公斤装合规瓶)。经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发现当事人不能提供该车《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涉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行为。执法人员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该车进行扣押,并由陆河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进行调查处理。
案例三:严查非法运输柴油
2月14日下午,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228线陆丰南甲公路保利华路段开展日常执法巡查时,发现蔡某某驾驶粤LJ***X号小型厢式货车从陆丰湖东某加油站往甲西方向行驶,车上运载10个柴油铁桶(容量200升),每桶实装柴油150升,共1500升。经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现场司机无法提供该车《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执法人员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该车,并作下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四: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您好!请您配合我们检查一下车辆运输物品。”1月23日,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海丰县可塘镇某村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NU***3的轻型厢式货车从某烟花爆竹销售批发点驶出,疑似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该车辆载有688炮竹50件、488炮竹37件、100发烟花31件,共计118件。在对司机进行现场询问时,其一直支支吾吾、神情紧张,现场不能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和其他有效证明,且该车属于普通车辆,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非经营性)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该车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最终,该司机被处罚3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害性及温馨提示
石油气、柴油、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行为具有极高的危险性,存在爆炸、火灾、污染和健康风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执法人员依法打击危货非法运输行为,以减少潜在的危害。这里也提醒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运输石油气、柴油、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和设备,并有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运输。同时也提醒市民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