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以奖代补等部分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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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住建局、海丰县交通运输局、陆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八届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资金分配计划。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交规〔2024〕335号)的省对地市“以奖代补”考核奖励奖金计划、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计划下达你们,为做好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现要求如下:
一、请按照文件要求及中央补助资金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补助资金(文件号为汕财综〔2025〕1号)。
二、完善基建程序,加快项目实施,确保群众通行安全。
三、强化绩效管理,要求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按期完成投资达100%、明显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附件:省对地市“以奖代补”考核奖励奖金计划、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计划.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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