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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期限届满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公示
  • 2024-12-31 21:1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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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我局收到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蔚蓝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东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海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出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蔚蓝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东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海丰县海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运班线延续许可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5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60-3325231

       地    址: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经营期限届满道路客运班线延续许可公示汇总表.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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