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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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晚,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供电照明系统施工完成并全线亮灯,标志着港珠澳大桥基本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基本具备通车条件。
下一步,港珠澳大桥将全力推进交通工程设施设备系统的整体联调联试,抓紧完善项目验收等各项程序。大桥各项营运事务也正在落实。
目前,《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营运养护模式及筹建工作方案》已获得港珠澳大桥三地联合工作委员会正式批准。涉及大桥通行车辆规管、驾驶人资质、车辆运行、保险理赔、收费、通关、应急救援等各项通行政策已完成研究工作。广东省公安厅、香港特区政府运输署宣布粤港两地政府增加香港跨境私家车配额数目至10000个。第一批路政、拯救、监控等营运业务新员工已完成相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举行了主体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部门正综合推出相关方案上报审批。
港珠澳大桥跨越伶仃洋,东接香港特别行政区,西接广东省珠海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粤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建设的大型跨海交通工程。工程自2009年12月开工,历时8年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大桥全长55公里,其中主体工程长约29.6公里。主体工程集桥、岛、隧于一体,包含“九洲”、“江海”和“青州”三座通航斜拉桥,约20公里的非通航孔桥,6.7公里的海底隧道,以及连接桥梁和隧道的东西两座人工岛。
港珠澳大桥开通后,珠海、澳门与香港将首次实现陆路连接,对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综合竞争力,保持港澳的长期繁荣稳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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