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
打印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要求提供提前下达2025 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汕财综函〔2024〕99号),并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及汕尾市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2025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对我局制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邮寄方式以发出时间为准,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
来信请寄(送)汕尾市城苑街汕尾市交通运输局科技信息科,邮编:516600。联系人:林骏澎,电话:0660-3335083
附件.2025年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pdf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