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122号)以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153号)等文件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行公开工作
按照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各种会议机会,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国家、省的各项政策法规,了解各项金融业务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二)制定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
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市金融局深化阳光政务建设实施计划》,在全局开展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为进一步完善并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我局制定了《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
2.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努力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答复申请中,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及时、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于可以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数97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制度规范类信息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9条,金融政策法规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其他文件信息49条。
(二)在局网站公开我局2017年部门经费决算、2018年部门经费预算。
(三)通过《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政府新闻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等。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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