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工作中心,真抓实干,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5号)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行公开工作
按照市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各种会议机会,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国家、省的各项政策法规,了解各项金融业务的动态及办事程序。
(二)制定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分工
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尾委办﹝2015﹞16号)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市金融局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为进一步完善并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我局制定了《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方便申请人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2015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一年来没有企业或个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努力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在答复申请中,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信息的,及时、主动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于可以公开的申请事项,坚持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等。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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