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发挥网格化管理和群众监督的优势,进一步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苗头性风险发现及处置能力,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结合汕尾实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拟建立“汕尾市金融安全员”制度,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志愿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金融安全员”志愿者
“金融安全员”志愿者主要负责收集身边有关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金融领域涉黑恶等风险问题,并及时将问题线索反馈至属地县(市、区)处非办,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二、“金融安全员”志愿者条件
1.居住在汕尾市区域内,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一定的文化、政策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优先招录有一定金融知识的人员。
2.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并有一定时间和精力参与各项公益宣传活动,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谋私利,服从各属地金融局指导。
三、“金融安全员”志愿者录用
志愿者录用期为五年,如无特殊情况申请退出,可以连任。
四、报名方式
市处非办
电话:0660-3374300,邮箱:swjrjjgk@163.com
市城区处非办
电话:0660-3203326,邮箱:2831343090@QQ.COM
陆丰市处非办
电话:0660-8528828,邮箱:lfjrgzj@163.com
海丰县处非办
电话:0660-6600676,邮箱:hfjrg0660@163.com
陆河县处非办
电话:0660-5508200,邮箱:lhxjrgzj@163.com
红海湾开发区处非办
电话:0660-3424889,邮箱:hhwczny@163.com
华侨管理区处非办
电话:0660-8252188,邮箱:lincolin198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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