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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汕尾市恒银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批复
  • 2021-11-03 10:3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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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典核(汕尾)〔2021〕1号


汕尾市恒银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等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吴焕名”变更为“张伟超”。

  二、股东及股权结构由“深圳市金皇啄木鸟服饰有限公司出资540万元(占比27%)、深圳市中顺华丰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比25%)、吴焕名出资400万元(占比20%)、张建平出资260万元(占比13%)、吴焕杰出资200万元(占比10%)、叶镇新出资100万元(占比5%)”变更为“深圳市金皇啄木鸟服饰有限公司出资540万元(占比27%)、深圳市中顺华丰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比25%)、叶镇新出资520万元(占比26%)、廖志勇出资440万元(占比22%)”。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并督促上述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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