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督导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的通知》(汕乡振组[2020]18号)要求,近日,市金融局专门组成督导小组,深入该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挂钩帮扶村,进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指导。
11月27日,督导组先后检查了陆丰市湖东镇竹林村、南塘镇北湖村、白山村、居住坑村、汤湖村、沙溪村,对督查指导的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与所在村两委座谈,督促各乡村按干净整洁村标准或美丽宜居村标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乡村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如湖东镇竹林村,该村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了环村道路并安装了路灯,硬底化的巷道干净整洁;安装了村内主要路口监控,保障村民财产生命安全;兴建和整治村农贸市场,使之安全、干净、卫生;完善了村小学校园配套设施,铺设了学校前道路,校园环境和设施进一步优化;建设了村前排污沟工程,对村排污管进行修缮,实现了雨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终端及卫生公厕,环境治理有了根本好转,村居环境焕然一新。陆丰市南塘镇几个行政村基本达到乡村治理工作标准和要求,在白山村,该村修缮了村前水塘,水塘宽敞,池水干净清洌;在北湖村,能够高标准规划了乡村道路,道路整齐宽阔;兴建了村民活动广场,广场占地面积宽广,给村民休闲娱乐提供了好去处。汤湖村,通过采取每天定时摇铃提醒的方式统一收集村户生活垃圾,及时搬运处理,避免了垃圾随处堆放问题,改善了村庄卫生环境。督查组还走访了以上乡村的分散贫困户,详细了解了贫困户安全住房、义务教育、通电通水、电视信号覆盖等脱贫保障措施帮扶落实情况。
督导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乡村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求涉及问题所在村要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按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表示要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进一步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以崭新的村容村貌迎接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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