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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汕尾市城区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股东的批复
  • 2021-10-11 15:1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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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城区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汕尾市城区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股东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股东曾海波将其持有的汕尾市城区华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的股权转让给新股东钱怀贞。

  二、股权变更后,你司股权结构为:汕尾市二运汽车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陈庆涛出资1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钱怀贞出资1050万元,占注册资本21%;余汉标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三、请你公司根据批复事项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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