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东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部门分工及时间安排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2017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等工作为载体,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筹规划与突出重点、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等四个结合,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作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确保我市金融改革发展成效惠及全市人民尤其是农村地区群众。
二、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实施普惠金融“村村通”。总结前两年试点工作经验,今年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继续开展“村村通”试点,确保两个地区建成信用村占辖内行政村60%以上、乡村金融服务站和乡村互助取款点建设实现辖内行政村全覆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农村“两权”抵押、“政银保”合作农业、妇女创业小额担保、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等贷款业务。
二是更好发挥小贷、融资担保两类机构作用。引导辖内各小额贷款公司规范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强化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其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引导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努力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不低于60%目标。
三是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继续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适时研究制定各类优惠政策,继续加强与长春发展农商银行等省内外优质资本的沟通对接,争取在我市设立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等事项顺利落地,进一步丰富我市金融业发展业态,扩大我市金融服务辐射范围。
四是继续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按照省统一部署,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继续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水稻、生猪等政策性涉农保险业务,研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
五是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引导力度。联合相关金融机构,赴辖内小微企业实地调研;加强与上交所、深交所、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和相关金融机构合作,适时组织辖内优质企业开展上市(挂牌)融资培训。
六是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载体,以乡村金融服务站、各中小学校为依托,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村进校进企,向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群众普及金融基础知识,重点宣传防范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七是加大非法集资案件打击处置力度。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涉众金融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非法集资防范、监测、预警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辖内非法集资违法行为、涉众金融领域社会矛盾等排查、化解、处置等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八是加强辖内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市中小微融资风险补偿平台作用,引导各参与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大对辖内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并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合理采取分期偿还贷款本金等措施,提高转贷效率,减轻中小微企业还款压力。
九是积极促进金融人才交流合作。依托市财经金融人才驿站,加强与广东金融学院等高等院校以及各金融机构交流合作,积极邀请其专业人才到我市各部门挂职工作,以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金融改革调研,为我市金融发展制定规划,促进我市金融业发展。
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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