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荐,根据企业自主申报意愿,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程序对申报纳入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库企业进行初审、复审、公开征求意见等。经市政府同意,现认定广东娜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为汕尾市第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见附件1),认定信利工业(汕尾)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汕尾市第二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见附件2),享受《汕尾市鼓励企业上市办法》相关政策扶持和奖励。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业务培训、融资对接、资金奖励、企业改制上市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面按照《汕尾市鼓励企业上市办法》给予扶持,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共同做好我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
附件:1.汕尾市第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2.汕尾市第二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汕尾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代章)
2022年8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
汕尾市第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附件2
汕尾市第二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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