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投资理财”、“消费返利”等旗号,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非法集资形式多样,为使大家认清非法集资面目,提高防范意识,现公布几种常见的涉嫌非法集资形式,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防范,保持警惕:
1、利用民间“标会”、“社”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一旦“会头”卷款跑路,参与者将面临财产损失;
2、以“互联网 实体店”为代表的返利消费模式,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介入商家与消费者的交易过程,许诺消费返利或商品折扣,诱导消费者注册会员消费或参与平台回流贷款,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极大的风险;
3、以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P2P),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进行集资诈骗;
4、以项目可以挂牌上市(IPO),或虚拟货币上市(ICO)为引诱,承诺高回报吸引投资者投资,等等。
汕尾市金融局提示您: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防止自身利益受损,切记“你盯着人家的高息,人家盯着你的本金”。对任何投资机会,请多一分审慎,少一分侥幸。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后果自负,损失自担,请大家擦亮眼睛,切勿参与!
汕尾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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