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情况、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原汕尾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内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机构专门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保部门信息,提高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8年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18年,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协调全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业务科室的分工任务,落实责任。
(二)学习先进、加强联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共开展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主要通过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目的意义等,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切实加强对下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多次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并狠抓落实。同时,我局积极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政务信息相关工作制度,继续规范和加强环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严格审核,依法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我局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主要通过推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等措施确保落到实处。并根据局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安排专门人员对栏目内容及时进行更新,2018年全网站共发布信息2541条。另外,我局利用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环保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分门别类、认真编制,做好多渠道公开。我局根据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局实际,对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除了做好汕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渠道,通过信息公告栏、媒体发布、报送专项信息、公开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全市环境信息的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2018年,在汕尾电视台、珠江环境报、汕尾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共219篇(次)。另外,我局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环保宣传面,强化环保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微信平台共发布215条信息,微博平台发布228条信息。
(二)丰富内容,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积极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依法公开,切实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确保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一是加强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设立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工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多个专栏;二是推进管理公开,编制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局公众网上公布,及时在网站公开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是建设汕尾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并在汕尾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上的“空气质量日报”专栏中实时更新空气质量信息,另外每天按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报送预报结果,省中心再发送至广东卫视,在广东卫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向公众发布汕尾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已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汕尾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要求,在局公众网上设置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公开专栏,汕尾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设置了行政处罚、空气环境、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等10个栏目,并按要求推进“五公开”,对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2018年以来,共发布信息855条。
(二)积极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我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重大项目批准与实施等领域,制定印发了《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并在局公众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公布,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梳理细化公开事项,落实责任分工。
四、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情况
(一)妥善处置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8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宗,均进行了妥善回复。我局均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回复等形式答复,电话回访确认群众表示满意。
(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我局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在局门户网站同步发布,同时在网页中实现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关联阅读。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带头宣讲政策,于2018年7月13日“在线访谈”节目中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政策进行解读。另外,我局高度重视三大攻坚战,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措施解读信息。
(三)积极参与在线访谈。紧扣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汕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为主题,积极开展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上线,解读政策、回应群众所问,在线访谈期间,共解答回应10个网民的提问。
(四)积极参与行风热线。为切实做好2018年“行风热线”上线各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我局成立了“行风热线”上线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上线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10月31日,我局作为上线单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认真聆听市民、群众的心声,结合工作职能,解答群众咨询,接受上线嘉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节目时间里,我局上线领导在线积极与主持人互动交流,耐心解答了上线嘉宾及听众提出的相关问题。通过“行风热线”节目,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搭建了平台,强化了监督,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市民主动参与生态环保、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进一步推进了我局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出现2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经我局积极与复议申请人协调沟通,依法进行调解,申请人主动撤销了行政复议申请。我局未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行政诉讼。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通过开展自查,我们也深知同社会各界及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目前,我局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二是公开形式还有待多样化。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信息除网站、公开栏公告、环保窗口等形式公开外,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和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监督和指导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更好地推进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总结政府信息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争取公开信息量有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提升为民办实事的功能,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如,增设政策解读栏目。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编辑案例分析材料,收集好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对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