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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 本网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汕尾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受理政府环境信息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汕尾市环保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6年,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内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机构专门抓,业务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保部门信息,提高环保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6年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调整,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16年,为加强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及时调整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政府《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33号)、《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234号)要求,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规范工作,做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学习先进、加强联系,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目的意义等,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切实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多次召集各环保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并狠抓落实。根据市府办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33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54号 )的要求,我局逐条逐项对照,制定印发《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贯彻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汕环〔2016〕134号)。同时,继续规范和加强环保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审核,依法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我局制定《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继续修订完善《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汕尾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等相关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并明确要求局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目录要求和具体分工及时对环境保护工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安排专门人员对栏目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另外,还通过修订《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公文办理办法》和《汕尾市环境保护局保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发文程序,提高了公开信息质量。对需公开的内容按规定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完整,界定范围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分门别类、认真编制,做好多渠道公开。我局根据环保工作的基本职能,结合我局实际,对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分门别类,搞好梳理,认真编制。除了做好汕尾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汕尾市环保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外,我局还利用多种渠道,通过信息公告栏、媒体发布、报送专项信息、公开信息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全市环境信息的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2016年,在汕尾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汕尾党政信息网、珠江环境报、汕尾日报等发布信息共400余篇,共编发《汕尾环保专报信息》25期。

(二)丰富内容,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积极作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意坚持原则,依法公开,切实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确保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印发实施《汕尾市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建立月报制度,在市环保局公众网上设置界面友好、操作简便的公开专栏,按要求推进“五公开”,对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内容进行及时更新。截至目前,2016年全网站共发布信息2455条,其中855条为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

专栏地址:http://zdly.shanwei.gov.cn/SmallClass_682_733.html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收到群众以函件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要求4例、网站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要求7例,我局均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回复等形式答复,电话回访确认群众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环保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通过开展自查,我们也深知同社会各界及群众的需求和上级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有待丰富。目前,我局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二是公开形式还有待多样化。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信息除网站、公开栏公告、环保窗口等形式公开外,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形式还不够多样。三是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和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监督和指导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更好地推进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总结政府信息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争取公开信息量有明显提高二是突出平台建设。依托网络平台,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为民办实事的功能。三是制定来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编辑案例分析材料,收集好经验进行推广交流,对县(市、区)环保局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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