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利于我局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和便于工作管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部分分工进行优化。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郑伟中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国灿同志:负责生态环境规划、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工作;负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安全生产。分管规划综合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庄振雄同志:负责生态环境安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科、执法监督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范钢同志:负责纪检监察、保密、财务、政务公开、机关安全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蔡时华同志: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及核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服务窗口工作。分管核辐射管理和环境监测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宝真同志:负责机关党务、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技术数据工作。分管机关党办、宣教中心、技术与数据中心。
四级调研员陈庆欣同志:负责法制、扶贫工作。协助郑伟中同志分管法规与标准科。
中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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