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5月14日市纪委召开的2014年市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和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汕纪办发〔2014〕13号)的精神,现就我局今年民主评议政风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我局党组4月17日印发《汕尾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及具体工作任务分的通知》(汕环党〔2014〕9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今年市纪委对我局进行评议的方法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今年市纪委确定我局评议分数的方法具体如下:
1.按照我局办事窗口办事承诺建设考核占10%。考核标准为:承诺书必须上墙公布,必须书面报行评办;
2.我局网上办事大厅群众服务满意度测评占30%。考核标准为:网上测评结果显示五颗星表示该项内容满意度占100%,一颗星表示占20%。具体数据由市行评办派员月末最后一天到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数据库采集;
3.我局办事窗口群众服务满意度电子评价数据测评占20%。考核标准为:“很满意”占该项内容100%,“满意”占75%,“一般”占50%,“不满意”占25%等次。具体数据由行评办派员月末最后一天到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数据库采集;
4.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和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情况测评各占10%。具体数据由市纪委执法效能室提供;
5.行评团直评占20%。
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为“满意”,60-80分以下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基本满意”以下等次的单位,市纪委将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为“不满意”等次的,将在通报的同时安排明年重新评议。
二、 关于评议步骤
为了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汕纪办发〔2014〕13号)的要求相衔接,决定将评议步骤作相应修改。
第一步,筹划部署和宣传发动(4月至5月下旬)。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特别是要在6月1日前完成办事大厅(窗口)群众服务满意度电子评价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评价数据自6月1日开始采集,以月为时间段计算至10月31日止。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议结果的计分中,如未按要求建立群众服务满意度电子评价平台的,当月数据分数将为零。
第二步,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阶段(5月下旬-10月):各部门对照评议内容结合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列出若干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目标,逐一整改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6月底前各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以表格形式送市环保局行评办。7月底前,市环保局行评办将组织进行内部测评、第三方测评和暗访测评。8月至9月,针对测评出来的问题,督促各部门逐一进行整改并制定总台账。
(三)迎接评议(10月-11月):根据具体评议标准,为确保评定取得好的成绩,重点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有关资料。健全专项档案资料,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来所做的工作形成材料,分类存档,专人保管。并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材料准备;二是完善有关制度机制。从建立完善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能职责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三是梳理问题查改情况。全面收集整理问题查改情况,以及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对没有按时整改的问题说明原因,对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吸取;环境监察部门对群众在“民声热线”、“行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清理整改,并及时反馈情况;四是保持良好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用心工作,以良好的工作姿态迎接评定工作;五是规范窗口服务秩序。进一步改善窗口服务软硬条件,严格遵守窗口服务承诺,展现一流的服务质量;六是积极配合评定工作。在市组织明查暗访、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查阅资料、情况汇报、反馈意见时,有关部门要反应灵敏、密切配合、做好准备。
评议总结阶段(11月):对本单位、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既要总结工作成绩,又要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今后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