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更好地为环保决策服务,现将2012年度我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5月份以来,各地环保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围绕我市环保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的重点、热点和亮点,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为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扩大自身影响、树立环保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经统计,2012年度各地、各部门共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报送各类政务信息13条(次);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报送环保专项信息34期,编发《陆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专项督办信息简报》28期,《汕尾市污染减排工作简报》6期,《汕尾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简报》2份,《“雅典娜”号沉船突发事件信息专报》82份;《珠江环境报》、《汕尾日报》、省环保厅公众网、汕尾市党政信息网、汕尾市环保局公众网等媒体刊登转发我市环保信息82条(次)。各地、各部门领导重视,工作得力,信息报送及时,数量和质量相对较高,值得肯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政务信息工作认识不足,报送不够积极,缺乏主动性,个别单位处于“零信息”报送状况,直接影响到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高。许多稿件存在质量不高,针对不强,随意撰写,应付敷衍凑数量的现象。三是信息渠道比较窄。视野不够开阔,信息资源少,价值较高的信息资源多集中在机关业务部门,而业务部门的信息报送明显不够。四是信息报送不及时。迟报、漏报信息、有情不报、上报不及时现象比较严重。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环保信息报送工作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大报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编写政务信息,重点要围绕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开展情况或本部门工作比较有特色的工作,撰写有份量、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或信息。各县(市、区)环保局每月报送环保政务信息不低于6条;局机关各科、直属各单位每月报送环保政务信息不低于4条。
(二)及时搜集,严把质量关口。各地、各部门要本着“信息工作无小事”的原则,提高信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动态、经验信息,工作建议、问题信息和其它政务信息。
(三)各地、各部门环保信息报送统一采用电子文档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93501618@qq.com。
附件:2012年度汕尾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报送统计表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位局领导。 |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1日印发 |
附件:
2012年度汕尾市环保系统政务信息
报送统计表
单 位 |
报送政务信息数量 条(次) |
陆丰市环保局 |
0 |
海丰县环保局 |
0 |
陆河县环保局 |
0 |
红海湾开发区环保局 |
0 |
华侨管理区环保局 |
0 |
总量科 |
5 |
环评科 |
0 |
生态科 |
1 |
核管科 |
2 |
监察分局 |
2 |
监测站 |
0 |
环科所 |
0 |
信息中心 |
1 |
宣教中心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