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奕巡,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叶国灿,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环境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自然生态保护、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及核应急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组织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生态环境服务窗口、技术数据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分管规划综合科、核辐射管理和环境监测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市生态环境技术与数据中心,陆丰分局、华侨分局。
庄振雄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法制、生态环境安全、大气环境、机关党务、组织人事、纪检、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分管法规与标准科、大气环境科、机关党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海丰分局、陆河分局。
范钢,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保密、财务、政务公开、机关安全、驻镇帮镇扶村、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安全生产、绿美生态建设、“百千万工程”、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海洋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执法监督科,城区分局、红海湾分局。
肖胜会,党组成员、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主持广东省汕尾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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