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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已有危废经营许可证,为方便业务往来和实际成本控制,拟多地开设我司许可范围内危废的收集和暂时储存场所,无任何加工,需办哪些环保手续?需参照哪些政策、法规、规范和导则?安全防护距离如何鉴定?

发布日期:2024-01-12 录入员: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答:现行法律法规暂未对此类依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增设异地收集贮存点的行为设立行政许可事宜。请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留意法律法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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