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公共场所柜式X射线行李包检查设备用户单位豁免管理的公告》中提到的公共场应该如何界定?如码头:需要登记出入,但是同场所中有多家单位企业,不同单位企业人员在这场所不被隔离区分,任何人可以到达X射线行李包检查设备旁的。该类场所是否可以被归类为公共场所?
答:执法、司法实践界定公共场所通常把握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公共性: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二是开放性:允许公众随时或经许可进入;三是社会功能:承载交通、商业、文化、体育、游览、教育等公共活动。请按照以上原则结合您单位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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