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件5件(来电1件,来信4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水2件、生态2件、海洋1件。其中,陆丰市3件、海丰县2件、城区1件、红海湾1件。(注:存在1件转交多个县区办理的情况)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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