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4件(来电1件,来信3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生态2件、固废2件。其中,陆丰市3件、市直部门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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