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八批群众举报件3件(来电1件,来信2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固废1件、水1件、大气1件。其中,陆丰市3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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