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批群众举报件2件(来电1件,来信1件),列为重点件0件。其中,按区域划分,涉及陆丰市2件;按污染分布类型划分,涉及生态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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