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我市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件1件(来电1件),列为重点关注举报信访件0件。其中,按区域划分,涉及海丰县1件;从污染分布类型来看,生态1宗。
以上信访件已交办有关单位办理,办理情况将按要求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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