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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尾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十七批)

发布日期:2021-09-23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9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七批信访举报案件7宗,其中标“*”重点关注件1宗。

  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陆丰市政府2宗,海丰县政府3宗,陆河县政府2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可能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水1宗,生态1宗,噪声1宗,土壤2宗,大气和噪声1宗,生态、海洋和水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陆丰市政府、海丰县政府和陆河县政府,同时抄送市直主管部门,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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