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专题专栏 > 新闻报道

市领导到海丰陆丰检查督导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时要求确保限期整改完成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 汕尾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汕尾日报讯 (记者  孙实)6月14日,副市长林少文率队到海丰县、陆丰市检查督导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迅速行动,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限期整改完成。


     林少文一行先后前往海丰县县城垃圾焚烧处理厂、梅陇镇垃圾填埋场、鹅埠镇垃圾填埋场、陆丰市陆城垃圾焚烧处理厂等地,对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分析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林少文指出,环境保护是底线,无论如何都不能逾越、不能碰触。各有关部门:一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倒排时间,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限期整改完成。要迅速行动,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识,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不能在思想上有丝毫松懈,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全力以赴把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梳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明确具体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逐项督办整改落实,按照要求不断完善细化整改方案,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取得成效。三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把关,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担当、整改工作没推进的问题,要按照规定严肃问责,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