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环境保护局举办环境法制和
环境执法专题讲座
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切实履行好环境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4月22日上午,汕尾市环保局邀请省环保厅法制与执法专家——杨迪,为我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做了环境法制和环境执法专题讲座。市局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领导、法制机构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共八十余人听取了讲座,会议室内座无虚席、次序井然、发言踊跃。
现场,专家围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针对环境法制和环境执法问题,从环境行政处罚、环境执法中常见疑难问题、从行政执法的主体、对象及管辖,立案查处、证据采集,法律适用,违法行政的法律后果等方面,采取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阐述了行政执法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做到程序与实体双重合法。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特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结合汕尾市的具体现况,现场为大家进行解答和案例分析,灵活生动,深入浅出。提升了环保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提升了我市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解答了环保执法人员心存疑问的一些法律问题,对于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的职责,规范行政执法,预防环境监管失职起到了巨大作用,从而有效提高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思想与责任意识,积极推动了美丽汕尾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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