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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汕尾市2022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0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中,海丰县祥丰养殖场因已停产和注销排污许可证,且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符合移除条件。现予以移除并公告。

  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移除企业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移除原因

1

海丰县

海丰县祥丰养殖场

企业已停产,排污许可证已注销,且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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