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公告公示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行海丰县南水环保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13 录入员: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海丰县南水环保有限公司运营的梅陇镇污水处理厂未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施,污泥渗滤液从污泥暂存间溢出后经向雨水沟向外环境直接排放,垃圾浸出液经废弃的雨水排放口向外环境直接排放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海丰县城二环北路牛黄山行政小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五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均为绿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局将严格控制听证会参加人数。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0-6866057

  特此公告。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0月13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