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统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现将广东省内依法取得废铅蓄电池(HW31)处置资质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供本市相关单位及企业知悉。请本市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优先委托名单内具备资质的企业开展处置工作,严禁将废铅蓄电池交由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处理,切实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污染防控主体责任。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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