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各企业实际,我局对2025年度汕尾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660-3569908)。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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