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等规定,同意海丰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1号、2号)设置,现予以公示。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1日
序号
地区
企业名称
入河排污口名称
入河排污口地址
经度
纬度
1
汕尾市海丰县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海丰县第三污水处理厂1号入河排污口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红花地水库灌溉干渠
E 115.335168°
N 22.998799°
2
海丰县第三污水处理厂2号入河排污口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龙津河拦河坝下
E 115.334832°
N 22.98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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