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粤府〔2025〕56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汕尾市东溪河水质达标保障与水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结余资金调剂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来电、来函、来访。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9日至10月7日。
联系方式:张秋玲,0660-3344605,swshbj3344605@163.com。
附件: 2024年汕尾市东溪河水质达标保障与水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结余资金调剂方案.docx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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