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为全面系统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汕尾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月4日至2月29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0660—3336744
邮 箱:3177795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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