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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保局关于对汕尾黄金海岸金玉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2-11-01 录入员:swhb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汕尾市万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汕尾黄金海岸金玉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汕尾黄金海岸金玉湾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香洲路北侧,奎山河东侧150米处。项目用地面积43694.7m2,项目总建筑面积230370.9m2,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共建成15栋楼房,其中1-5号楼为19层, 6-9号楼为17层,10号楼为14层,11-15号楼均为3层别墅,总户数为1786户,停车位794个。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3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的要求,小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建成了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建成了配套的厨房油烟排烟道,将厨房油烟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房落实了噪声、烟气治理设施;施工场地采取水泥硬底化、植树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调查期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建成了配套污水排污管网,排污管网已接驳至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建成11个三级化粪池,其中9号的6个,6号的5个,保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

(二)废气

     验收监测调查期间,项目公共排烟通道共   条已按设计规范设计施工完成,项目煤气燃烧废气、油烟废气经各住户油烟机收集净化处理后进入公共排烟通道,高于顶楼1.2米排放,确保了各住户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达到DB44/27-2001《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高空排放。

     项目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烟气黑度达到DB44/27-2001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业主制定了环保规章制度,并采用乔木+灌木+草花+草的模式进行绿化,使小区噪声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验收监测调查期间,项目靠近香洲路的边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功能区标准规定限值要求,其他边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规定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业主成立了万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内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工作。项目配套有移动垃圾收集车,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运走处理。

(五)生态恢复

     项目业主采取了乔木+灌木+草花+草的植物结构,绿化了行道、庭荫和景观,绿化面积共约13100平方米,绿化率达到30%。小区道路都已修建了水泥路面。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660-12369

传 真:0660-3320382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汕尾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

邮 编: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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