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城区泰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拟对泰濠世纪豪庭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汕尾市城区泰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泰濠世纪豪庭建设项目位于汕尾市区湖滨大道西侧。项目投资1.5亿元,总用地面积1333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95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274.75平方米,容积率4.55,绿化率25.20%。户数288户,停车位375个。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地上2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66.8米,地下一层和地上第三层为车库,第一、二层为商业建筑,原设计第四、十一层为架空绿化层,于2014年经汕尾市城市规划局同意,将第十一层架空层移第五层,其他楼层为住宅。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业主于2013年8月委托汕尾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泰濠世纪豪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9月11日经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其建设。
项目在建设中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能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落实了各级环保责任制。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防污染管理制度等。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配套建设了三级化粪池2个,型号为Z12-75SQFO2S701,单体有效容积为75立方米。
项目验收期间,化粪池出水监测项目均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限值。
(二)废气
项目配套备用发电机一台,备用发电机房消声、废气等治理设施已经按规定落实。住户厨房油烟通过住宅区室内配置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经专用排烟道将油烟废气从楼顶排气筒排放。项目预置了6条公共排油烟通道,出口高于楼顶平面1.2米左右,并设置防雨设施。
项目验收期间,备用发电机房排烟口的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a类功能区标准规定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清理,最终由环卫部门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660-3337123
传 真:0660-3337123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察分局
邮 编:5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