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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陆丰市箖投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4-27 来源: 本网讯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陆丰市箖投围水库管理处的申请,我局拟对陆丰市箖投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陆丰市箖投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地区的陆丰市区西北部、潭西镇崔陂村北面,地处螺河下游支流潭涌水。项目总投资1479.08万元,环保投资204.1万元。箖投围水库正常水位为23.8m,相应库容1507万m3,百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6.10m,相应库容2120万m3,千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7.22m,总库容2462万m3,死水位12.80m(加固后),死库容130万m3。加固后该水库五十年一遇的洪水位为25.58m,相应库容为1984万m3,千年一遇洪水位27.16m,相应库容2444万m3。坝后电站为2台100kw水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100kw,年发电量约73.7万千瓦时。

本工程的任务是:1、主副坝加高培厚和防渗处理:因主副坝已属于Ⅲ类坝,须按现行标准将大坝进行加高培厚坝体和对坝体进行防渗处理。2、溢洪道加固改建疏通:解决泄流能力不足,建设了主坝与副坝道路,修建老了化建筑。在维持水库原有规模及堰顶高程不变的情况下,对整个溢洪道进行全面的加固改建并疏通下游河道。3、输水涵管重建:重建涵管进水口,配套涵盖及启闭设备、启闭房,重新复核新出口消力池。4、引水渠加固和重建:加固引水渠,重建侧向溢流堰和渠首进水闸。5、坝后电站加固与增容一起进行,重新复核电站的装机规模。6、加宽进库公路,修通上坝公路。7、其它:修建管养房及职工宿舍,并对整个库区进行环境整治。

本工程共完成土石方开挖量9.2万m3,石方开挖2.7019万m3,开挖土方基本回填;砼浇筑2723m3,浆砌石1.134万m3,金属结构(包含钢管)制造安装24t;消耗水泥4106.84吨,木材37.33m3,钢材5.5t,钢筋142.12t,石料27019 m3,砂8110m3。机组安装2台,主变压器安装1台。

二、环保执行情况

陆丰市箖投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2005年10月编制了《广东省陆丰市箖投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2月该报告书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能较好地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工程于2008年4月份开工建设,2010年10月份工程竣工。工程的施工期和试生产期间能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业主成立环保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环保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与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各责任人的职责,能从人员和制度上基本保障了该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坝址下游未预留最小下泄流量。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验收期间工况

本次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期间该水库坝后电站2台机组运行正常,运行负荷达85%,满足验收条件。

(二)施工期

施工期间由业主自行监督,施工单位按环评报告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持工作,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扬尘噪声,减少施工废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严格按照要求清理分部库底,防止环境卫生问题的出现。施工期间我市环保部门未收到有关投诉。

    (三)运行期

    1.水土保持

大力造林植草,做好护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森林法,严禁乱砍乱伐、毁林开荒,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目前库区内植被恢复良好。

在库区、坝前和出水等设置监测采样断面,库区水质中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中的湖库标准。

2.大气

工程区附近目前没有排放废气的工业污染源,只有附近国道和简易道上经过的汽车排放的尾气污染,以及工程未完全恢复地表的扬尘,其污染量很小。

在坝址和坝下居民点(含库管处)设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噪声

工程周边无其他工业企业,区域背景声环境较好。噪声主要来源于生活、车辆、发电主机房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工程营运期则主要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0.6kg/d算,共产生4.68t/a,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营运期电站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废类,管理处按危废相关规定临时贮存后,累积到一定量后交有质的单位处置。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审批依据之一。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660-3337123

传 真:0660-3337123

通讯地址:汕尾市区凤苑路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监察分局

邮 编:5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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