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黄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来的《关于申请汕尾黄金海岸国际大酒店(商务酒店)(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报告》和委托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汕尾黄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汕尾黄金海岸国际大酒店商务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2015年9月10日我局组织验收组对汕尾黄金海岸国际大酒店商务酒店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处理设施及其它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审议,形成验收组意见(见附件)。根据验收组意见,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同意汕尾黄金海岸实业有限公司汕尾黄金海岸国际大酒店商务酒店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积极主动落实企业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酒店服务人员的环保意识,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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