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管理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和审批公示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微型摄像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发布日期:2016-01-12 来源: 本网讯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来的《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微型摄像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书》和委托汕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微型摄像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2015年11月20日我局组织验收组对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微型摄像模组生产线项目的环境保护处理设施及其它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审议,形成验收组意见(见附件)。根据验收组意见,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同意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微型摄像模组生产线建设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提出要求如下:

(一)要积极主动落实企业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从事环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维护、管理及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危险废物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规范记录每批次危险废物产生、入库、转移情况,并进行跟踪管理

(三)项目辅助材料浓盐酸、浓硝酸、醋酸丁酯、氢氧化钠等属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应急预案要报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检查备案。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主办: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标识码:4415000052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660-3344605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