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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汕尾市党校教职工公租房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发布日期:2016-01-20 来源: 本网讯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中共汕尾市委党校

你单位送来的《汕尾市党校公租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等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基本能按设计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环保投资主要用在公共排烟道、化粪池和污水管道、垃圾收集等方面,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房。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同意汕尾市党校教职工公租房建设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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