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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汕尾职业技术 学院第十一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 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发布日期:2016-05-20 来源: 本网讯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送来的《关于第十一栋学生宿舍楼工程环保验收的申请函》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派员前往现场检查验收,该项目基本能按要求配套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原则同意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栋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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