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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不含备用发电机房)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19 录入员:jcf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不含备用发电机房

建设单位

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建设地点

汕尾大道东侧、工业大道南侧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汕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月16日编制了《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3年2月5日通过环境保护局审批(汕环函〔2013〕66号),同意其建设。该项目主体工程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6年5月竣工。

   2.该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东侧、工业大道南侧,首层占地面积594.68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4129.05平方米,楼高8层,建筑总面积约4300平方米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设三级化粪池2个,规格分别是4000cm*1900cm*2500cm、3000cm*1150cm*2500cm;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道。

   2.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走。

受理时间

2016年8月19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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