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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泰濠公寓建设 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发布日期:2016-10-28 录入员:jcf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汕尾市城区泰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来的关于泰濠公寓建设项目环境保竣工验收的申请函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派员前往现场检查验收,该项目基本能按要求配套建设三级化粪池和公共排油烟通道等环保设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厨房油烟经公共排油烟通道排向屋顶高空排放。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我局原则同意泰濠公寓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如项目改变使用功能,应重新报我局审批同意后才能投入使用。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2016102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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