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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汕尾碧桂园C-3、C-4-1地块项目二十一号楼至四十号楼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拟作出验收意见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21 录入员:jcfj 来源: 本网讯 字体:[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项目名称

汕尾碧桂园C-3、C-4-1地块项目二十一号楼至四十号楼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汕尾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汕尾市品清湖北岸汕尾碧桂园C块地项目内

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汕尾碧桂园C-3、C-4-1地块项目二十一号楼至四十号楼及其配套工程项目位于汕尾市品清湖北岸汕尾碧桂园C块地项目内,其中C-3地块高层洋房包括二十一号楼型至二十七号楼型(18层),共7栋,商铺(1层-2层);C-4-1地块高层洋房包括二十八号楼型至三十四号楼型(17层-18层),共7栋,地下室(地下一层);三十五号楼型至四十号楼型(24层),共6栋,地下室(地下一层),配套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商铺(不包括餐饮商铺)。该项目占地1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147平方米,共有1608户,约居住人口5145人。

   2.该项目建设单位于2011年11月委托编制了《汕尾市区碧桂园住房(C块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2月6日通过汕尾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该项目配套建设了三级化粪池。其中C-3地块高层洋房二十一号楼型至二十七号楼型,共设置9个化粪池,包括2个9立方米一体式成品玻璃钢化粪池,4个16立方米一体式成品玻璃钢化粪池,3个30立方米一体式成品玻璃钢化粪池;C-4-1地块高层洋房二十八号楼型至三十四号楼型共设置6个30立方米一体式成品玻璃钢化粪池;三十五号楼型至四十号楼型共设置6个25立方米一体式成品玻璃钢化粪池。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后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

   2.厨房油烟经住户自行配置的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项目配套建设的公共排油烟通道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高于楼顶2米。

   3.该项目绿化面积约24725平方米,人均绿化面积约为5平方米。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清走。   

受理时间

2016年11月21日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

516600

邮寄地址

汕尾市城区凤苑路十五栋

传真电话

0660-3337123 0660-33202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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